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03.由此明显可知,“唯独带灵魂的肉,就是它的血,却不可吃”表示不可将亵渎之物和神圣之物混在一起。亵渎之物绝不可通过吃带血的肉而与神圣之物混在一起,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明确教导的:
入口的不能污秽人,出口的乃能污秽人。惟独出口的,是从心里发出来的。(马太福音15:11, 18-20)
这在犹太教会是禁止的,因为如前所述,那时,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。发生在犹太教会中的一切事都会在天堂转化为相对应的代表:尤其血转化为神圣的天堂事物;而肉,除了祭牲的肉外,则转化为亵渎之物,因为它表示恶欲,如前所示(999:1);吃这两者则转化为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的混和。这就是为何那时这种行为被严厉禁止。但主降临后,当外在仪式被废除,因而代表终结时,这些事在天堂就不再转化为相对应的代表了。因为当人变得内在,被教导内在事物时,外在事物对他来说就不重要了。他现在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神圣之物,即仁和源于仁的信。他现在从仁和信的角度来看待与他同在的外在事物,也就是说,他看重的是外在事物包含多少仁和对主的信。这就是为何由于主的降临,天堂不再从外在事物的角度,而是从内在事物的角度来看待人类。即便从外在事物看待某人,那也是因为他心思简单,这种简单里面有纯真和仁爱。这些从主而存在于他的外在事物中,也就是说,存在于他的外在敬拜中,尽管他本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。
10288.“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”表分离和属灵的死亡。这从“剪除”和“被处死或治死”,以及“民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剪除”和“被处死或治死”是指与那些处于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分离,以及属灵生命的毁灭(参看6767, 8902节);“民”是指那些属于教会、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(3581, 4619, 6451, 6465, 7207节)。因此,“从民中剪除”表示与他们分离,并遭到毁灭。在圣言中,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有时被称为一个“人民”,有时被称为一个“民族”,如“以色列人民”和“犹太民族”。在那里,“人民(或译为百姓)”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,而“民族”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;这就是为何“列民或万民”(peoples)表示信之真理和良善;而“列族”(nations)表示爱之良善,可参看前面提到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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